12月1日傍晚,武功县公安局大庄镇派出所民警在高铁便道区域巡逻时,发现一只无法飞翔的野生鸟类。当即拨打农业农村部门救助电话,按程序完成移交。

经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是鸮形目鸱鸮科雕鸮属。作为大型猫头鹰,该种群是生态调控关键物种,对抑制鼠类等啮齿动物数量、维持生态平衡意义重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动咸阳市野生动物救助站,于12月2日上午将其安全护送接受专业康复治疗。
自全省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以来,武功县坚持“全民参与、部门协同”原则,广泛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健全联动机制,全县爱鸟护鸟氛围日益浓厚,野生动物救助案例屡见不鲜。下一步,武功县将持续深化专项行动成效,聚焦候鸟迁徙护航、禁用工具清除、非法展示展演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面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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