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防火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县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长武县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任务,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安全。
一是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条例》。充分利用车载广播、海报和村、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张贴戒严令等,通过出动宣传车、护林员专题培训、放发宣传单等活动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预防森林火灾必要性、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有效性,宣传规范用火、安全扑火、紧急避险等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防火、扑火知识,使安全用火、科学防火成为自觉行动。
二是“小手拉大手”宣传。深入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内容的“三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区的良好局面。
三是入村宣传。利用宣传车、标志牌、宣传单、标语、横幅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条例》,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习,倡导文明祭祀,努力实现鲜花祭祖,秋收不用火,最大限度消除祭祀、农耕等引发火灾的隐患,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形成深厚的舆论氛围,筑牢森林防火的思想防线。
四是抓好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宣传。抓好重点时段,针对重点人群,以野外安全用火宣传为重点,在“十一”等节假日重点时段及森林高火险期,特别是秋收焚烧秸秆时段重点加强火源管控及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以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为突破口,制定操作性强、成效明显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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