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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阳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的公示

时间: 2025-10-13 09:49:21
来源: 咸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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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市严格按照《陕西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和整合优化规则,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研判论证和优化,形成了咸阳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现将整合优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全市自然保护地现状

咸阳市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3处,批复自然保护地总面积70933.22公顷,占咸阳市国土面积的6.92%。其中自然保护区3处(陕西石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陕西永寿翠屏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陕西淳化爷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3389.1公顷;森林公园5处(分别为旬邑县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永寿县翠屏山森林公园、乾县乾陵森林公园、三原县嵯峨山森林公园、淳化县仲山森林公园),总面积14381.7公顷;湿地公园5处(分别为淳化冶峪河国家湿地公园、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旬邑马栏河国家湿地公园、礼泉甘河国家湿地公园、永寿漆水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5753.29公顷。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内容

2024年部门联审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中,我市自然保护地数量为12个(永寿翠屏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并入翠屏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总面积61125.15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99%。此次整合优化在2024年部门联审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主要对永农面积超过 90%的天窗进行回填,回填天窗共计505个,面积为866.65公顷。无撤销合并的自然保护地。按各自然保护地统计:

1.陕西淳化爷台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回填7个天窗,面积13.41公顷,包括永农面积超过90%天窗7个,面积13.41公顷;

2.陕西三原嵯峨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回填6个天窗,面积2.91公顷,包括永农面积超过90%天窗6个,面积2.91公顷;

3.陕西永寿翠屏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回填390个永农面积超过90%天窗,面积520.92公顷;

4.陕西旬邑石门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回填19个天窗,面积38.14公顷,包括永农面积超过90%天窗19个,面积38.14公顷;

5.陕西旬邑马栏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回填55个天窗,面积232.69公顷,包括永农面积超过90%天窗55个,面积232.69公顷;

6.陕西旬邑石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回填26个天窗,面积56.91公顷,包括永农面积超过90%天窗26个,面积56.91公顷;

7.陕西永寿漆水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回填2个天窗,面积1.67公顷,包括永农面积超过90%天窗2个,面积1.67公顷。

三、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情况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咸阳市共有自然保护地12处,面积61991.80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07%。涉及咸阳市旬邑县、淳化县、永寿县、乾县、三原县、礼泉县6个县。

1.自然保护区2处,总面积33902.08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3.32%,占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54.69%。分别为陕西旬邑石门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0309.19公顷;陕西淳化爷台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592.89公顷。

2.森林公园5处,总面积23787.89公顷,占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38.37%。分别为陕西省石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6176.05公顷;陕西省乾陵地方级森林公园,面积46.61公顷;陕西省仲山地方级森林公园,面积1499.99公顷;咸阳市嵯峨山地方级森林公园,面积1298.61公顷;陕西省翠屏山地方级森林公园,面积14766.63公顷;

3.湿地公园5处,总面积4301.83公顷,占全市自然公园总面积的6.94%。分别为陕西永寿漆水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面积580.06公顷;陕西礼泉甘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面积812.09公顷;陕西三原清峪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面积599.91公顷;陕西淳化冶峪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面积1187.93公顷;陕西旬邑马栏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面积1121.84公顷。

公示时间:7天(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9日)

电子邮箱:lzk3573993@163.com

联系电话:029-33570557

                   咸阳市林业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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