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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时间: 2024-04-05 09:28:52
来源: 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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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建设,推动实施长效化、系统化、清单化管理,依据《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资源林政科

1. 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 拟订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查处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乱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规范木材及其制品运输经营活动。

4. 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5. 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

6. 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制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7.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8. 制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9. 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10. 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11. 负责组织实施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偿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科

1. 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2. 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指导通过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种草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3. 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大生态建设力度。

4. 负责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5. 负责造林绿化工程实施中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

三、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1.严格控制林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毒、高残留农药,强化林地管理。

2.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3. 保护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和生长环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实行严格审批,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

四、森林防火科

1. 负责做好林草领域生物质禁烧工作。

2. 指督促市区县做好林地落叶、树枝焚烧管控工作

3.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全市生物质禁烧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02933572430   0293357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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